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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股承办业务的文件依据
 

一、职务(岗位)变动的工资审批

1、《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

2、《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

3、《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100号)

4、《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聘用及工资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3]261号)

5、《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63号)

6、《关于统一确保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发放项目的通知》(粤人发〔2002119号)

 

二、确定新录用人员、调入人员的工资

1、《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

2、《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6号)

3、《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

4《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人员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粤人薪[1994]16号)

5、《印发〈江门市江海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合同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江海府〔20061号)

在绩效工资管理分配办法出台实施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高出30%的部分予以保留。为此,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需按九三工改办法确定原工资。凡涉及原工资套改问题,可参考以下文件:

(一)、工资标准

1、《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 [1993]85号)

2、《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393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3285号)

(二)、晋升工资档次

1、《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办法的通知》(人薪发[1995]150号)

2、《关于印发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薪[1996]2号)

3、《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或越级晋升工资档次问题的通知》(粤人薪[1996]3号)

4、《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粤人薪[1996]8号)

5、《关于一九九六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或越级晋升工资档次问题的通知》(粤人薪[1997]2号)

6、《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薪[1997]14号)

7、《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或越级晋升职务工资档次问题的补充通知》(粤人薪[1999]10号)

8、《广东省人事厅关于给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人员发放奖金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2]1号)

(三)、晋升级别工资

1、《关于机关工作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问题的通知》(粤人薪[1995]1号)

2、《关于做好一九九六年机关工作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的通知》(粤人薪[1996]1号)

3、《关于一九九七年机关工作人员晋升级别工资的通知》(粤人薪[1997]1号)

4、《关于一九九八年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工作人员晋升级别工资的通知》(粤人薪[1998] 7号)

5、《关于贯彻粤人薪[1998]7号文件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粤人薪[1998]18号)

6、《关于调整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工资发放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3]69号)

(四)、职务变动

1、《关于我省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变动后确定职务工资问题的通知》(粤人薪[1994]19号)

2、《关于贯彻粤人薪[1994]17号、19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粤人薪[1995]13号)

3、《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变动后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薪[1999]3号)

 

三、转正定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条例》

2《高等学校毕业生见习暂行办法》(教学字[1987]22号)

3、《人事部关于直接从毕业生中录用获得硕士、博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确定职务工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92号)

 

四、退休、退职

(一)、离退休条件与程序

1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2、《广东省关于干部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粤府[1984]164号)

3、《转发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认真执行干部退(离)休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组字[1988] 10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二)、2006年工资改革前计算基本离退休费的办法

1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

3、《关于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退休、退职人员计发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的通知》(粤人老[1994]1号)

4、《广东省关于干部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粤府[1984]164号)

(三)2006年工资改革后计算基本离退休费的办法

1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

2、《关于调整干部、工人退休补助费计发办法的通知》(粤府办[1989]24号)

3、《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6]60号)

4、《关于印发〈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8号)

(四)其他离退休费计算问题

1、《关于印发〈关于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工资待遇等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63号)

2、《关于教龄、护士工龄津贴计入离休、退休费基数的通知》(粤人薪[1986]155号)

3、《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教龄满30年的教师领取退休金的意见》(粤教人字[1988]135号)

4、《关于我省人民警察退休后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粤人退[1996]7号)

 

五、中小学教职工病休

1、《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粤人薪199618号)

2、《转发关于深化我区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江海府办〔200435号)

 

六、为离、退休人员增加基本离、退休费

(一)、1993年工资改革至2006年工资改革期间,每两年一次正常增加离退休费

1、《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通知》(国发199532号)

2、《关于贯彻粤府〔199613号文件的通知》(粤人退〔19963号)

3、《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通知》(人发199791号)

4、《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通知〉》(粤人退〔19977号)

5《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薪19998号)

6、《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1242号)

7、《关于200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档次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3226号)

(二)、1993年工资改革至2006年工资改革期间,国家政策性调整工资标准增加离退休费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

2、《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通知》(人发199791号)

3、《转发人事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通知〉》(粤人退〔19977号)

4、《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978号)

5、《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114号)

6、《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114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195号)

7、《关于贯彻国办发200114号文件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问题的补充通知》(粤人发〔2001135号)

8、《关于从2001101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170号)

9、《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170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1227号)

10、《关于200371起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三个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393号)

11、《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393号文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3285号)

(三)、2006年工资改革增加离退休费

1、《关于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     [2006]60号)

2、《关于印发〈关于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中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8号)

 

七、工作人员违反纪律处分的工资处理

(一)、在职人员适用的文件

1、《人事部监察部关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纪律处分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50号)

2、《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停职审查期间工资处理意见的通知》(粤人薪20006号)

3、《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行政纪律处分或刑事处罚工资待遇问题的补充通知》(粤人薪   20004号)

4、《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实行强制措施后工资待遇问题的复函》(粤人薪19997号)

5、《人事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行政刑事处罚工资处理意见的复函》(人函[1999]177号)

6、《关于机关实行职级工资制工作人员受行政处分后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粤人薪199610号)

7、《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受行政处分后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粤人薪199611号)

8、《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刑事处罚后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粤人薪199612号)

9《关于印发〈江海区区直机关规范公务员岗位津贴发放实施意见〉的通知》(江海人发〔20031号)

(二)、退休人员适用文件

1、《人事部对〈关于拟给与记过或记大过处分的退休国家公务员如何扣减退休金问题的函〉的复函》(国人部函200463号)

2《关于对犯错误的已退休国家公务员追究行政纪律责任若干问题的通知》(监发〔20013号)

3、《关于退休干部被判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期间能否增加退休费问题的函》(人函〔1996286号)

4、《关于退休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能否给予行政开除处分问题的复函》(粤计生委函字〔1993066号)

 

八、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

1、《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计划生育人员退休待遇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2221号)

 

九、丧葬费和抚恤金

1、抚恤金:《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江海民200619)

2、丧葬费:《关于调整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的通知》(江海人薪字199901号)

十、工作人员遗属困难补助

1、《关于修订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薪   19988号)

 

十一、企业退休干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职级补贴

1、《关于对区直、街道企业退休的干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发放职级补贴的通知》(江海人发  200525号)

2、《关于调整区直、街道企业退休的干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职级补贴发放范围和标准的通知》(江海人发〔200710号)

   

十二、补缴养老保险

1、《关于为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建立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有关问题的通知》(江海府办200529号)

2、《关于将区直单位流动人员补缴养老保险的单位应缴部分作为专项经费追加的请示》(江海人请〔200522号)及批复。

3、《关于补缴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江海劳社〔200652号)

 

十三、出境定居离职

1、《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83)侨政会字第007号)

 

十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假期规定

(一)探亲假

1、《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探亲假、年休假等有关假期待遇问题的通知》(粤人薪〔199619号)

2、《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 》(粤人薪〔199618号)

3、《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探亲假工资和探亲路费计算基数问题的通知》(人薪发〔199411号)

4、《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因私事出境的假期、工资等问题的规定》((83)侨政会字第007号)

5、《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亲待遇问题的通知》(〔1982〕侨政会字第011号)

6、《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国发〔198136号)

7、《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劳总险字〔198112号)

8、《关于职工探亲待遇规定的实施细则》(粤府1981179号)

9、《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1981〕财事字第113号)

10、《广东省职工探亲路费实施办法》((81)粤财行字第25号)

(二)年休假

1、《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探亲假、年休假等有关假期待遇问题的通知》(粤人薪〔199619号)

2、《工资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假期工资计发问题的通知 》(粤人薪〔199618号)

3、《关于我省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休假制度的通知》(粤办发〔199112)

(三)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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